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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企业/单位/个人网站ICP备案须知的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20-01-10文章编辑:风雷建站浏览量:588人次
上海企业/单位ICP备案需要的基本材料:
 
1.营业执照
2.法人身份证件
3.网站负责人身份证件(如果授权员工办理的情况下)
 
上海个人ICP备案需要的基本材料:
 
1.个人身份证件

 
上海ICP备案须知的注意事项:
 
1.个人备案:
  A:注册地非上海市的个人备案,需提供居住证,备案时通信地址应与居住证上地址保持一致;
  B:个人身份证号非310开头的,需要在http://www.962222.net/ 上能查询到居住证或落户信息; 
  C:备案时负责人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、港澳通信证有效期应在3个月以上(有效期三个月内的证件不予审核),居住证有效期应在一个月以上;
2.单位备案: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(不可授权他人办理),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(该人员必须为该单位员工),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,需提供授权书;
3. 网页要求: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,不能访问使用,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;
4.关于前置审批邮寄要求:上海涉及前置审批的备案,请在线提交后及时邮寄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至:上海市通信管理局,上海市中山南路508号二楼网站备案中心收 电话:021-63905006(邮编:200003),管局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核;
5. 上海旅游网站备案要求: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四十八条,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旅游网站备案时需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,同营业执照一起扫描上传。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,不可以开办旅游网站。
6.上海涉及金融类网站备案注意事项:需要先在金融办备案后,再提交工信部备案申请,金融办申请文件同单位证件一同上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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